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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活動者請輸入完整正確資料,若因得獎者於活動網站所填寫的相關資料不完整或不真實,導致無法聯絡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不再順位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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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參加者所登錄或留存的個人資料,僅做為本活動聯絡使用,不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對外洩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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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獎名單將於中獎名單公告日起算三天內,以電話及E-mai通知得獎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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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選首獎、人氣獎、創意獎於8月20日(含)之前需攜帶身分證影本至夢時代客服中心兌領完畢,逾期未領視同放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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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作與抽獎獎項將由本公司郵寄送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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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獎品除須本人親自領獎之獎項外,均由主辦單位負責寄送,但寄送地區僅限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地區,如得獎者之寄送地址不在上述區域內,得獎者得選擇親自領取,否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,不再順位遞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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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獎者一旦簽收獎品後,若有遺失、被竊或其他喪失獎品占有之情形,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,主辦單位不負補發獎品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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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品規格、品質或功能等均以實物為準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,主辦單位對於本活動獎品不負瑕疵擔保或產品保固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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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獎項均不得兌換現金或抵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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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時代商品禮券為無償贈品,恕不找零及不得折換現金。相關使用事宜,依夢時代規定行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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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保有更改權力,圖片及文字僅供參考。贈品內容如有異動,現場得以同等值贈品代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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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所提供之文字創意著作權及使用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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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並不另行公告通知,亦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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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稅法規定,凡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1,000元以上,需列入中獎人所得並申報,本公司日後將寄發扣繳憑單,中獎價值超過1,001元~20,004元:開立『所得稅扣繳憑單』,免納稅金;中獎價值在20,005元(含)以上,需繳交10%之機會中獎稅並開立『所得稅扣繳憑單』。外國人中獎金額不論金額大小,代收20%稅金並開立『所得稅扣繳憑單』。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及聯絡電話重覆確認,得獎者須依法將應納稅款繳交主辦單位後始得領取獎品,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,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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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參加者禁止藉由本活動從事任何違反法令、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,若有違反,概由參加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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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未盡之事宜,請以夢時代現場公告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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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活動資訊請見http://www.obest.com.tw/2008dream-mall/index.htm,或電洽客服專線(07)9733888轉8306 |